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手册”,哲学与法政学院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公平原则:招生的各个环节均落实公平原则。
2、程序原则:招生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追责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在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存在问题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3月29日-3月31日。
第二阶段:调剂生的复试:4月6—4月21日。
三、复试、调剂人选
1、一志愿过线考生都参加复试。
2、调剂工作严格依据学校规定执行。
四、与考生的联系
1、学院通过网站、短信、EMAIL、电话等方式与考生建立联系,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2、各学科、专业指定专人与考生建立联系。
五、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的资格审核:由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员组织安排。
2、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不少于五人,设组长一人。
六、复试内容
1、专业复试:各学科、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确定复试内容。试题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培养潜质等进行考核。
2、外语:复试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能与初试课程相同,采取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加试。
4、复试时,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复试过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
2、考生身份、资格确认:不符合条件考生,不可参加复试。
3、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
4、复试:学生自我陈述、老师提问、考生回答。
5、考生须遵守复试小组统一安排,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八、其他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校。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车辆不可入校,请考生知晓并务必带好相关证件。
学院咨询电话:021-64328950(学硕)、021-64321679(社工、MPA)、021-64324182(法硕)
考生咨询邮箱:2998879441@qq.com
【注意:以上电话和邮箱,只接受相关信息咨询。不接受调剂申请,不接受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等,此类电邮,一概不回复。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调剂申请等,请按其他规定的方式提供。】
本细则未提及事项,按学校规定办理。如与学校政策有异,则以学校政策为准。
哲学与法政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