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殷啸虎教授来我院做“宪法与人性”的讲座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1-21动态浏览次数:472

20191119日下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研究员、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殷啸虎老师来到学思湖畔,以“宪法与人性”为主题与上师学子们分享他对于宪法的人性基础的深刻理解。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石文龙教授主持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可分为两大板块,分别是宪法须以人性作为其理论基础和人性对当代宪法产生的影响。

在讲座伊始,殷老师介绍了宪法的目的,以民国五权宪法为例,指出其中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蕴含着对人性的把握。又结合当下实际,以当前各类会展结束后材料处理的不同方案为引,从法经济学的角度阐明了法律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也引发了同学们对于宪法和人性间关系的思考。

殷老师指出,宪法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必须以人性作为其理论基础。这首先是因为,政治权力是与个人利益相联系的,政府是建立在个人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其次,人性具有两重性,对任何人来说,既有追求公平的一面,也有破坏性的一面,通过在发扬人性中善的一面即对公共道德的遵守和自我的控制与约束则可以对人性中破坏性的一面形成内在约束;再次,人性还具有易变性,同样具有学习和犯错的可能。因此在制度设计时,必须从规范上加以规范和限制,抑恶扬善。

    殷老师接着为同学们分析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人性论,他分别从儒家的性善论、法家的性恶论以及董仲舒的“性三品”说展开,分析了三者之间的关系,点明在中国对人性的思考具有深刻的历史基础。结束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分析,讲座转向了西方政治文化中对人性的双重假定,殷老师指出,在西方政治文化观点中,对人性持善恶的假定是依照特定人当前所持有的不同身份展开的,对执政者应持恶的假定以防止其作恶,对民众则持善的假定,保障他们的自由、财产和权利。西方的宪法理念的人性基础是性恶论,作为西方宪法精髓的权力制约思想,就建立于此。宪法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规范与限制,来保障公民法律上的权利与自由。





在人性论对当代宪法的影响这一问题上,殷老师指出,人生来具有对权力的欲望,而宪法对政府权力的规范与限制,正体现了宪法的主要目的。宪法的制度设计不应仅限于防止“恶”,更重要的是追求“善”。西方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之上的制度设计,虽然充分实现了对权力的规范,但其本身仍存在缺陷,即它最终背离了该制度设计的初衷:通过对权力的限制达到对权利的保护。西方的权力制约制度过于严厉且僵化而导致扼杀了一些颇有助益的拓展和尝试。


在讲座的最后,殷老师与在场同学们亲切交流并为同学们的一些宪法问题进行指点。石文龙教授感谢殷老师在百忙之中能为上师学子们带来这样一场深入浅出的讲座,在场同学们也都受益匪浅。本场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