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Lesley Hitchens教授畅谈“The Future of Law and Lawyers”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1-20动态浏览次数:279

 20191118日下午,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Lesley Hitchens教授、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管国际交流)Grace Li女士受邀来访我校哲学与法政学院,与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就两院就进一步深化合作、推进哲学与法政学院和法学专业国际化发展等事项友好地交换意见,达成框架性共识;并在上海师范大学文科实验楼802举行一场主题为法律与法律人的未来”的讲座。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刘振宇副教授主持讲座,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Grace Li女士协助翻译,80余位上师法学学子参加了本次讲座。


Lesley教授首先介绍了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目前的培养方式,悉尼科技大学目前主要是以一种开放性学习、课程研讨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辨能力。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在2018年专门引进了“未来法律科技专业”。该专业的设置主要为了让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了解前沿科技的发展以及更好地应对科技发展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

其次,她强调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对大部分的律师工作和其他法律人带来的影响,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确实把律师从某些简单、复杂的法律事务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不可避免的会使一部分职业和岗位消失。因此,甚至有人提出律师职业将来会完全被人工智能取代。

即使在澳大利亚,业界对此争论也是非常激烈的。Lesley教授给出了她自己的观点。她认为机器人毕竟不是真人,不具有人的情感和意识,它只是完成人类法律工作中很小的一部分。首先,科技(人工智能)更多的按照人预先设定的程序完成某项法律事务,它无法知悉更无法理解法律事务背后的逻辑,比如人们对道德、人情的衡量。其次,法律的目的是建立、管理、维护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还应肩负起社会道德伦理责任,这样才能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

那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是不是就可以忽视科技的发展呢?她认为我们应该更好的利用科技带来的便利。一方面要加快科技的发展,加强机器人的学习能力培养,使其具备符合社会主流价值的判断力。另一方面,我们要掌握机器人的运作机制并对其行为做出正确预判,这样就能避免社会结构被破坏。因此,尽管人工智能的发展淘汰了部分工作岗位,改变了部分传统业务的运作方式,但是它也催生了新的工作岗位,创造了新的社会需求。

Lesley教授看来,这就意味着,一方面,我们必须立足现实,抓住机会学习科技的发展方向及其运行机制。另一方面,我们要清楚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比如大型的国际性律所非常重视应聘者的商业思维、团队合作精神、国际交流经验、抗压能力。因此她建议同学们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相关技能。

讲座的最后,同学们提出了非常多疑问,主要是关于国外法律硕士深造、悉尼科技大学交流生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能力培养、法律相关书籍阅读等问题,Lesley教授、Grace女士、刘振宇博士结合个人生活体验给大家一一做了详细解答。


(供稿:戴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