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9日,哲学与法政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及设岗定责启动会在文科实验楼808室召开。我院党委副书记陈燕老师、党委组织员陈敏老师、研究生辅导员王秀萍老师、沈鸿雁老师等出席了本次培训会及设岗定责启动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新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和部分老党支部书记共20余人。会议由党委组织员陈敏老师主持。
在首先进行的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会上,辅导员王秀萍老师对新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提出了工作要求。她强调:第一,学生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第二,各支部在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和推荐时,要抛开私心杂念,定期组织支部成员进行讨论研究,按照一定硬性标准,公平、公开、公正的向党组织举荐,保证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接着,党委组织员陈敏老师对本年度学生党支部工作的任务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布置。内容涉及支部换届选举的公开透明问题,党章学习小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预备党员学习班的开班时间和要求,学生入党流程以及“两学一做”第四阶段“讲奉献,有作为”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的活动要求等。
在之后的2016—2017学年度大学生党员“设岗定责”专题动员会上,党委副书记陈燕老师就大学生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做了具体的讲解和安排。她指出:在大学生党员当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是建设服务型大学生党员队伍,体现大学生党员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表现。大学生党员在“设岗定责”工作中登记的岗位和责任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她要求:全体学生党员要结合专业背景和自身特点,不局限于党、团、班干部这类个人岗,也可以发挥组织性,结合专业背景和本支部的优良传统与社会组织、群体开展结对活动或设立特殊群体岗位服务特殊群众。最后,陈敏老师还就“设岗定责”工作的具体时间节点做了说明。
通过此次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会及设岗定责启动会,全体学生党支部书记了解了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流程和年度计划,明确了大学生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学习和完善支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摄影:哲学与法政学院 学工组、党办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