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18:00,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在奉贤校区行政楼116室为同学们作了“高素质法学人才的标准”的讲座。讲座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燕老师主持,法学专业三个年级的学子相聚于此,共同聆听讲座,收获颇丰。
讲座伊始,蒋老师从自己的学习经历和教学经历出发,迅速拉近了和在场同学们的距离。紧接着蒋老师从法学专业的特点、法律职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法学教育的使命等方面,阐释了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问题。
蒋老师重点分析了三个问题:什么是高素质法学人才,如何成为高素质法学人才,法学教育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高素质的法学人才,需要具备的素质有良好的法学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道德素养;丰富的社会知识实践经验。蒋老师引经据典,引譬援类,从西方法学发展过程谈到社会热门的几大案件,用形象生动的比喻以及具体法学的理论原理进行分析解释,使大家明白了这三点素养所涵盖的内容的丰富性。
最后,蒋老师以实际经历教导同学们要修炼知识,勤于学习,深入理解,认真钻研,用知识来丰富眼界,用知识来提高境界。在陈燕老师总结过后,同学们的热情依然不减,同蒋老师深入交流了有关法学考研,如何学好法学的各门课程等问题。思想交流碰撞的时间总是短暂的,本次讲座就在不舍中结束了,同学们收获颇丰,感触良多。
通过本次讲座,在座同学对于法学的理解和自己应该如何学习法学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树立了做一个高素质法学人才的目标。相信未来同学们会更加努力,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