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海峡两岸法理学论坛在我院召开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5-30动态浏览次数:223

        2016528日,海峡两岸法理学论坛暨“权利、法治与法理论”在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大学文科实验楼802举行。来自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世新大学、澳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浙江大学、吉林大学、西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东方法学》编辑部以及上海师范大学的3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

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协会会长王立民教授致词,恭祝此次论坛圆满召开。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介绍了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的基本情况,并对诸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本次论坛未设评议环节,20位专家分别进行了主题报告。在由蒋传光教授主持的“权利”单元中,雷磊副教授探寻了权利语义下的自由和允许的关系,刘叶深副教授从分享利益出发确认了集体权利存在的可能性,黄金荣副研究员提出了普遍人权视角下的伊斯兰难题,朱振博士借助康德哲学为动物权利进行了辩护。

陈林林教授在“法治”单元担任主持,颜厥安教授指出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在现今社会实践中的有限性,张嘉尹教授借助系统论解读了现代社会政治与法律的关联性,泮伟江副教授评析了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的成就与局限,庄世同教授反思了哈耶克的消极自由观,陈景辉教授明确了形式法治对实质法治的优先性,李瑜青教授展现了中国智慧对法治文明建设的意义。

陈景辉教授主持了“法理论”单元,翟小波教授从边沁的法律观念出发审视主权理论,马驰副教授明确了分析法学视角下权力和授权规范的关系,汪雄博士细致地区分了陈述、建议、要求、命令的内容和结构,陆幸福教授引介了菲尼斯自然法理论如何处置事实与价值的分离难题,郑玉双博士为犯罪和刑法寻求基本善的基础。

马英娟教授主持了“法理论的诸领域”单元,江玉林教授从法律图像学的视角建立了法律和艺术的联系,蔡琳副教授从功能主义的进路指出“软法”在中国兴起的理由,张青波副教授解析了新行政诉讼法下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刘小平副教授解读黄宗羲以发现儒家制度哲学的当下意义,陈辉博士则将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置于同一个“诠释学循环”之中。

会议安排紧凑而充实,自由讨论环节热烈而节制。论坛最后,蒋传光院长指出此次论坛为海峡两岸的法学理论学术交流搭建的平台,再次感谢专家学者来到上海师范大学,并且表明了将上海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学术平台的决心。

(法政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