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14:00,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迎来一场由著名的环境法学家蔡守秋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题为“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蔡教授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国际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可持续发展法和政策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是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本次讲座由上海师范大学方堃副教授主持,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中心主任环建芬副教授代表学院致辞。
讲座伊始,蔡守秋教授从公众共用物的基本概念切入,深入浅出地辨析了与公众共用物难以区分的几个相关概念。其次,蔡教授通过与德国、意大利等国相关制度的比较,通过对我国传统法制的历史分析,指出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对促进和保障公众共用物的生产、供给和服务的意义。最后,蔡教授在解析相关理论学说的基础上,提出公众共用物的新型治理模式为综合运用政府监管、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这三种调整机制。
整场讲座历时两个小时,年逾古稀的蔡教授全程精神矍铄、热情昂扬,讲授知识如抽丝剥茧丝丝入扣,不仅向现场听众传授了学术知识,还分享了法学的学习方法和教育理念,让现场听众真正感受到了他的学识和人格魅力。
在互动提问环节,蔡守秋教授对同学们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和详实的解答。此次讲座激发了同学们对于公众共用物良法善治的思考,受益匪浅,感悟颇多。以公众共用物理论为基础的立法必将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供稿及摄影人:许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