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搭建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平台,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现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流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本科生专业流动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专业流动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蒋传光、朱新光
成员:陈燕、李峰、李成彦、张志平、李建中、沈芳
秘书:郑爱玲、翁娜
二、专业流动对象与范围
1.流动对象
在籍本科2016级学生。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专业流动。
2.流动范围
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流动到本学院其它本科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特殊招生形式对应的专业范围内专业流动。
三、申请条件
1.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原则上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2.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不能申请。
3.2016级本科学生在原专业学满二个学期,每学期按时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成绩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方可申请我学院的专业流动。
四、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学院 | 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哲学与法政 | 哲学 | 3 | |
行政管理 | 4 | | |
法学 | 4 | |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2 | | |
总计 | 15 | |
五、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1、按专业组织专业流动考试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考试 形式 |
哲学 | 西方哲学史 | 《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 闭卷 |
行政管理 | 行政管理学 | 《公共行政学》(第三版)竺乾威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3月第3版 | 闭卷 |
法学 | 法理学 |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法律出版社第三版 | 闭卷 |
人力资源管理 |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李成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 闭卷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概论 | 《社会保障概论》郑功成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 | 闭卷 |
2、考试录取
在考试成绩合格(60分)的基础上,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额定人数
3、学院专业流动招生工作小组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将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
六、工作进度
工作事项 | 责任人 | 时间安排 |
成立专业流动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专业流动工作实施细则 | 朱新光 | 第3周 |
学院上报招生计划申请表和专业流动工作细则 | 郑爱玲 | 第4周 |
学院网站公布细则及招生计划、并开展宣讲咨询 | 郑爱玲、翁娜 | 第6周 |
学生网上报名(最多2个志愿) | 郑爱玲、翁娜 | 第7、8周 |
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上报教务处 | 郑爱玲 | 第9周 |
教务处公布参加考试学生名单 | 教务处 | 第10周 |
学生复习准备 | 翁娜 | 第11周 |
各专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部署命题工作 | 各专业负责人 | 第12周 |
专业流动考试 | 郑爱玲 | 5月10日下午14:30-16:00 笔试 |
学院阅卷并公布考试合格名单 | 朱新光、郑爱玲 | 第14周 |
学生网上确认录取专业(周三24点之前,过期视为放弃),学院补录取(周四24点之前补录取学生确认,过期视为放弃),学院公示名单(周五) | 朱新光、郑爱玲 | 第15周 |
教务处公示及公布录取名单 | 教务处 | 第16周 |
七、后续工作:
1. 被录取的学生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放弃专业流动,经新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学院继续学习。
2. 被录取的学生进入新专业后,原专业修完的相关课程可以做课程替代,以抵充新专业培养方案一年级的相关课程。
3. 学生专业流动后,须按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若学习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
哲学与法政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