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哲学与法政学院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9动态浏览次数:245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转专业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蒋传光、韩思阳

成员:陈燕、李峰、李成彦、张自慧、李建中、沈芳

秘书:郑爱玲、何文佳


二、转专业原则

(一)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尽可能满足学生志愿和专业发展的需求。

(二)公平、公正、公开。在学校对转专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下,充分体现机会均等。


三、转专业对象与范围

(一)转专业对象

 1. 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2. 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的在籍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二)转专业范围

 1.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院其它本科专业。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2.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特殊招生形式对应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3. 本科学习三学年以上(含三学年)的不能转专业。


四、转专业条件

 1.原则上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2.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不能申请。

 32017级本科学生在原专业学满二个学期,每学期按时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成绩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方可申请我学院的转专业。


五、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学院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数

备注

哲学与法政

哲学

3


行政管理

2


法学

5


人力资源管理

2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总计

16



六、转专业程序与办法

(一)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1. 组织报名。每年4月,学院根据专业发展要求和学校政策,公布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递交学院。

2. 审定资格。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审定学生报名资格。

3.按专业组织转专业考试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考试

形式

哲学

西方哲学史

《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闭卷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

《公共行政学》(第三版)竺乾威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3月第3

闭卷

法学

法理学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法律出版社第三版

闭卷

人力资源管理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李成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闭卷

劳动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郑功成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

闭卷

4.考试录取。学院在学校安排的统一时间内组织转专业考试。在考试成绩合格(60分)的基础上,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额定人数。

5. 公示名单。录取学生的名单,经校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教务处、学院负责受理。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获得录取,到招生学院确认,如有放弃的,最晚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以便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递补名额。

6. 审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二)因病的在籍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医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经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

2. 此类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一般在每学年开学时办理。

3. 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习,原则上转专业后应编入下一年级(即降一级)。


七、工作进度

工作事项

责任人

时间安排

成立转专业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转专业招生计划和工作实施细则

韩思阳

5

学院上报招生计划申请表和转专业工作细则

郑爱玲

6

学院网站公布细则及招生计划、并开展宣讲咨询

郑爱玲、何文佳

7

学生网上报名(最多2个志愿)

郑爱玲、何文佳

89

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上报教务处(网上审核)

郑爱玲

10

教务处公布考核学生名单

教务处

11

学生复习准备

何文佳

12

各专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部署命题工作

各专业负责人

12

转专业考试

郑爱玲

13周(530日)13:30-15:00 笔试

学院组织老师阅卷并统计成绩

韩思阳、郑爱玲

14

学院评价并公布考核合格名单(拟接收名单,可有替补)

韩思阳、郑爱玲

15

学生、学院双向选择(意愿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学院公示名单

韩思阳、郑爱玲

16

教务处公示及公布录取名单

教务处

17

学生进行下一学期课程的网上退补选工作

向洋

18


八、转专业后续工作:

(一)被录取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并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被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放弃转专业,经学院以及原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学院继续学习。

(三)进入新专业的学生,须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齐所有课程,原专业所修课程若未列入新培养方案内的可抵充专业拓展课程计划,达到该专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各项条件,才能授予相关证书。


九、其他说明:

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慎重考虑并先行了解新专业4年的培养方案。如因转专业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


哲学与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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