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为推进我校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会感恩,励志成才,黄存韩先生向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在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设置“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为规范“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格
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申请名额
本科生3个名额,研究生7个名额。
申请金额
“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设置一个层级,每人3000元
秉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的最终评选名额及奖金数量由专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确定。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品学兼优。
3.当学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同等条件下,学习优秀者优先。
4.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5.本人承诺将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五、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电脑填写打印,张贴彩色照片,申请人本人签字,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2.在读期间成绩单,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3.该评审学年内符合获奖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4.申请者认为有助于获奖的其他本人该评审学年度内在校优异表现的证明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六、申请日程安排
1.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点前,本科生可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所有电子版发送至liuyuxin1226@126.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哲学与法政学院-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材料”,文件名为“年级姓名-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研究生提交至社会工作专业杨老师处。
2.“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金额。评定工作结束后,学院在本院范围内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3.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发现申请者出现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如捐资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如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4.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受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受助;
5.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在评选过程中徇私舞弊、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获评的,取消荣誉称号,追回其他物质奖励;
6.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另行规定。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黄延和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联系人:张老师021-57122439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