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大孚飞跃”法学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经个人申请、“大孚飞跃”法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拟认定以下同学获评大孚飞跃奖、飞跃奖:
大孚飞跃奖:
白 莹 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
魏嘉仪 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
飞跃奖:
邱圣琦 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
张辰璐 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
张雅婷 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
黄辉亮 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
龚雯婕 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生
王佳乐 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生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加强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民主监督,特此将奖学金结果公示五天(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祝楠老师或评选委员会观察员刘振宇老师反映。
获奖学生须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即6月7日前)撰写《感谢信》(附件一)并手写签名,向捐资方上海生龙鞋业有限公司表示感谢,上报奖学金使用预算情况。逾期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感谢信纸质版交给选委员会观察员刘振宇老师。
同时,获奖学生另需填写:(1)支付凭证中的姓名、签名、联系电话和证件号码,和(2)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批量转账上传文件(大孚飞跃)。并将两份文件和感谢信电子版一起,在6月12日前发送至shnulaw@163.com。其中,签名使用电子签名。
上海师范大学“大孚飞跃”法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哲学与法政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一:感谢信
附件二:2024年大孚飞跃奖学金支付凭证
附件三: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批量转账上传文件(大孚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