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经过哲学与法政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韩思阳
成员:李峰、李成彦、容志、郝勇、张自慧、邢海燕
秘书:郑爱玲、何文佳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2021年哲学与法政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为10名,学院根据2017级各专业类本科生毕业人数以及一流专业等因素分配名额:法学2名;哲学2名;人力资源管理2名;劳动与社会保障2名;行政管理1名;社会工作1名。
三、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8;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推免评价体系
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75%、个人社会贡献占10%、特殊学术专长占15%。各部分涉及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一项。具体计分依据见下表:
学业综合成绩(75%) | 个人社会贡献(10%) | 特殊学术专长(15%) |
英语六级成绩占10% 绩点90% | 参军入伍服兵役占4% 志愿者服务占2% 市级志愿者2.0 校级志愿者1.0 国际组织实习占4% | 科研成果(论文)占7.5% A类7.5 B类5.0 C类2.5 注:刊物类别划分参照学校社科处规定 |
学科竞赛占7.5% A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5、6.5、5.5 B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0、4.0、3.0 C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5、1.5、1.0 注:学科竞赛等级划分参照教务处规定 |
五、工作计划及程序
1、9月25日确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实施细则,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9月26-27日,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准备相关佐证资料(成绩总单、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英语四六级证书、志愿者证明、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等),所有资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本科教务办707室。
3、9月28日,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核查,经初步综合考评,确定入围者名单。
4、9月29日,学院成立专家答辩小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一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二是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的评价。
专家答辩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专家审核鉴定安排:
时间: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文科实验楼906室
5、9月29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6、9月30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7、10月3日,推免生汇总材料上交教务处。
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联络方式
郑老师 电话 021-64322298
电子邮箱:alzheng@shnu.edu.cn
哲学与法政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