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经过哲学与法政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向学院党委汇报后,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韩思阳
成员:李峰、王晓灵、张自慧、刘行、张振洋、赵海涛
推免联系人:郑爱玲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2024年哲学与法政学院推免生总数为9名,学院按照“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稳妥优化推免名额结构”的原则,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法学2名;行政管理2名;人力资源管理2名;劳动与社会保障1名;哲学1名;社会工作1名。
三、推荐资格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8;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初考须及格及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推免评价体系
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75分、个人社会贡献占10分、特殊学术专长占15分。具体计分依据见下表:
学业综合成绩(75分) | 个人社会贡献(10分) | 特殊学术专长(15分) |
英语六级成绩占10% 绩点90% | 参军入伍服兵役6分 志愿者服务2分 国家级志愿者2.0 市级志愿者1.5 校级志愿者1.0 国际组织实习2分 | 科研成果(论文)占7.5分 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7.5 南京大学CSSCI扩展版5.0 南京大学CSSCI集刊2.5 注: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 |
学科竞赛占7.5分 A1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5、6.5、5.5 A2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5、4.5、3.5 B1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5、3.5、2.5 B2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5、1.5、0.5 注:学科竞赛等级划分参照《哲学与法政学院本科学科竞赛目录》规定 |
1、各部分涉及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一项,每项分数加满即止(就高不就低)。同一类别的奖项中有特等奖的,特等奖为一等奖,以此类推。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以集体形式参加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三大赛事获奖,“互联网+”按照获奖证书上名单,团队负责人按100%分值加分,团队其他成员平均分配对应分值;“挑战杯”按照获奖证书上的成员名单都加同等分值。
4、以集体形式参加的其它学科竞赛获奖,团队负责人或排名第一的成员按100%分值加分,其他成员平均分配对应分值。
五、工作计划及程序
1、9月19日(周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推免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推免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待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9月19-20日,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准备相关佐证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退伍证、志愿者服务证明、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等),所有资料均需审核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本科教务办707室(报名截至时间:9月20日(周三)下午5:00)。
3、9月20日(周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核查,经初步综合考评,确定入围者名单。
4、9月21日(周四),学院成立专家答辩小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一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二是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的评价。
专家答辩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专家答辩小组审核鉴定安排:
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30
地点:文科实验楼906室
5、9月22日(周五),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上报学院党委批准,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将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六、推免工作联系人
郑爱玲 电话 021-64322298
电子邮箱:alzheng@shnu.edu.cn
附件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doc(双面打印)
哲学与法政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