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晚,“上师法学纵横谈之懂‘点儿’法学通识”学术沙龙依托腾讯会议平台召开。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黄涛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天江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远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讲师马华灵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讲师钱一栋博士与80多位听众围“云”夜话,共谈法学通识教育诸问题。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刘振宇博士主持本次讲座。
黄涛老师开宗明义,近年来,通识教育模式在越多越多的中国大学中得到推崇,但纵观发展,哲学、文学、史学、政治学、社会学都参与其中,唯独法学“置身事外”,这不能不认为是一种“遗憾”。毕竟,一方面,当法律人进入到社会之后,所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而非冰冷的法条;如果只懂法而不懂人,或许可以日进斗金,但却无法宁静身神。另一方面,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法学人,在建设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也要懂些“法的精神”,才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而所有这些关于“法治精神”的探究,都离不开对通识类经典的研读。
吴彦老师赞同法学教育本身应当成为通识教育的观点,强调法律技术是法学成为体系性学科而非人文教育的核心要素,这也是为何常有人将“法者”和“医者”并列比照的原因,前者致力于解决纠纷使社会关系恢复常态,后者致力于解决疾病使人身健康恢复常态;但法学教育不同于职业技术培训,作为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它不仅仅培养富含技术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还应当肩负起培养具备反思思维的法律学者的使命。恰如努斯鲍姆所言:“在法学教育中的培养人性”。
杨天江老师指出,在大学法学专业业已普及化的时代,考虑到教学资源的不平衡,标准化教学和阅卷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一种趋势,因为它可以保障学生们拥有基础的法律技术,进而谋求一份安身的工作;可是,如果仅限于此,便无法处理“立命”之问,毕竟,一旦到了社会上,就不再有适合于“所有”人的“标准答案”。于是,法学通识教育的开展,不能拘泥于既有的教学体系,比如法理学或其他法学知识,而应当超越学科界分、超越国别限定,借鉴古今中外,恢复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的地位。
姚远老师结合自身学习、教研经历,娓娓道来什么是他眼中的“真正法律人”:他/她以法学为基础构建自己的三观,以更加宏观的视角去思考法律对人类思想和人类文明的作用与价值。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应当思考教育的目的以及国家对法学教育的整体规划,帮助学生培养以法学视野为基础的、向外学习的能力。为此,他坚持在南京师范大学开设全校通识选修课,带领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经由“法律之门”进入不同学科的神秘乐园。
马华灵老师认为大学教育的重点应当是能力的训练,而目前的本科教育多是知识的灌输。正是这种“枯燥的技能授业”让他从“亚洲最大法学院”本科生“转会”,一路“漂泊”到“东中国正常大学”历史学系。因此,当他自己走上讲台的时候,坚持不用固定教材讲授课程,希望通过课堂加强与学生沟通,破除学生对老师个人、教辅教材、标准答案、知识谱系的神话,培养学生对学习方法的掌握以及进入全新知识领域的能力。
钱一栋老师就“教科书问题”和马华灵老师展开商榷。对于法学本科学生甚至研一学生而言,教材还是相当重要的。不过,教材的意义确实不在于对知识的灌输,而是通过阐述学科的边界和限度,引导学生进入这一学科的领域。一方面,我们或许不得不承认,通识教育对于法学学生提升法律职业技能的作用不大。但另一方面,职业化的坚守者或许也不得不承认,通识教育对于法学学术研究和立德树人具有很大的意义,它能够帮助学生在了解其他学科后深入地反思本学科内容,造就反思性人才。
六位嘉宾老师在论证法学教育与通识教育相关问题时,皆是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展现了自己雄厚的学术底蕴。各位老师间观点和学识的碰撞对与会旁听的学友、师生启迪颇多,将本次沙龙实质上演化成为了法学通识教育的入门“第一课”,从懂“点儿”出发,反思法学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沿着“懂”的方向和进路,探寻“现代人”“法律人”“法学人”的重叠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