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教学教师后备库管理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2-13动态浏览次数:10

校人发(2011)21号

为适应海外开展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的需要,储备和输送合格教师,学校建立赴对外教学教师后备库。入库教师的选拔条件、培养措施及相关管理办法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

3.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4.具备所在国通用语言的知识和技能。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及同等水平。

5.有一定的汉语教学能力和经验。

6.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应用于教学的能力。

7.身心健康,诚实、正直,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

 

二、选拔程序培养措施:

1.个人报名,学院推荐。

2.根据条件,学校组织初试,分别进行外语口语、对外教学和综合能力的测试。

3.根据初试的结果,学校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供外语和汉语教学能力的培训。

4.选拔合适人选进入后备库

5.组织面试,向国家汉办或外方学校推选合适人选。

 

三、管理:

1.国际交流处负责对外教学岗位的联系。人事处负责入库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2.外国语学院和对外汉语学院及其他相关学院负责入库教师的外语口语和对外汉语教学能力培训。

3.培训等相关经费由人事处从教师培训费中列支。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