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巡察组进驻哲学与法政学院开展巡察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10-24动态浏览次数:489

      1023日下午,根据校党委第一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第一巡察组在哲学与法政学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暨学院党委工作汇报会。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叶江到会作动员讲话。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人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在职教职工、离退休职工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蒋传光院长主持。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叶江代表校党委就如何更好推进巡察工作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坚持巡察工作政治定位。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正确理解巡察的政治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切实增强开展巡察的行动自觉。二是担当尽责,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他强调,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决策部署,突出管党治党责任。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能否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三是凝心聚力,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成效。他强调,巡察工作是一项整体性、多方配合的工作,学院要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为巡察组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巡察组客观查找问题,学院如实反映问题。要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共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第一巡察组组长、副校长张峥嵘就巡察对象、巡察方式、巡察内容等作了详细介绍。学院党委书记贺朝霞代表学院党委作表态发言,并围绕巡察内容汇报本单位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会后,巡察组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

按照第一批巡察方案,巡察组将在学院开展为期两周左右的进驻巡察。巡察组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加强市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及校党委其他工作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月底前,巡察组将完成巡察意见反馈。12月至明年1月上旬,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