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公告】法政学院 2015年教工(在职)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5-25动态浏览次数:616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法政学院党委下属六个教工(在职)党支部,即法律系党支部、公共管理系 党支部、人力资源与管理系 党支部、劳动与社会保障系 党支部、行政 党支部、哲学学院 党支部,已于20155月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一、支部换届工作总体情况介绍

根据校党组织部要求,此次我院六个教工(在职)党支部换届选举,全部实行“公推直选”。20153月下旬,学院党委多次开会研讨此项工作,并拟定了《法政学院教工党支部换届暨2015年支部党建工作方案》;数次召开教工支部书记会议,明确选举程序和要求,4月初即开始调研和摸底,广泛听取支部和学院教工意见。为各教工党支部顺利完成支委换届做好保障工作。

422日,学院举行教工(在职)党支部换届动员大会,全体教师参加会议,会上法政学院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并部署具体工作。会后各系部分别开会,就新一届教工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进行了群众票决公开推荐。

学院各支部严格按照换届程序与步骤,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查,确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于2015424日至2015430日在法政学院(含哲学学院)文苑楼指定橱窗内公示一周。

各教工(在职)党支部于429日至513日陆续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由上一届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所有支部有选举权的党员五分之四以上参加投票,全院应到党员中有88.7%参加了本次选举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得票过半数且得赞成票最多者当选。选举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确认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2015年法政学院教工党支部公推直选结果:

(按姓氏笔画排序)如下:

1、法律系 党支部

书记:   环建芬

副书记: 何国锋

委员:   刘诚  李泠烨  夏邦

2、公共管理系 党支部

书记:   顾铮铮

委员:   王礼鑫  李建中

3、人力资源管理系 党支部

书记:   李成彦

委员:   苏萍  张燕娣

4、劳动与社会保障系 党支部

书记:   沈芳

委员:   韦如梅  胡于凝

5、行政 党支部

书记:   陈敏

委员:   王秀萍  郑舒

6、哲学学院 党支部

书记:   王晟

委员:   王江武  陈松

 

三、本次支部换届选举,法政学院没有应换届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党支部。

 

四、根据上述换届选举结果,法政学院已对党管系统中支部设置和支部换届信息、党支部书记信息予以调整。

 

 

法政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