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须知(MPA公共管理硕士除外)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3-25动态浏览次数:9318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不含MPA公共管理硕士)均须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shnu.edu.cn/ksxt),按页面提示登录,在录取情况查询(开通时间另行通知)中下载《调档通知》(根据档案单位要求可能需要彩色打印)和《现实表现函调表》给到原档案单位,并主动与其联系将相应材料于5月20日前按调档通知的要求寄送到哲学与法政学院分党委联系老师:沈鸿雁老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档案,联系方式:021-64321831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东部文科实验楼709室);。其中,《现实表现函调表》可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也可由所在街道或其他相关单位填写填写人不能考生本人;应届本科生可以暂时不寄送人事档案,待毕业时归齐后再一起寄送,但是《现实表现函调表》需要按规定寄送;定向就业录取考生不必寄送人事档案。为保证能按时收到材料不遗失,请以机要或邮政EMS方式邮寄

  2. 需转党团组织关系者,应在入学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注意有效期)交给学院辅导员,其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所往单位填“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凭介绍信到录取学院辅导员处报到;团员则由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出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入学报到时将团员证交至哲学与法政学院,同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由学生本人或原单位团组织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并由录取学院团组织接收。

  3. 所有录取考生均需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研究生院网站。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需签相应的合同请联系哲学与法政学院(联系电话学术型硕士研究生021-64328950;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021-64323984,由学院通过网络发送给考生自行打印后填写(请双面打印到A4纸上或将两页合同合并复印到一张A3大纸上,一式三份)。请将所有合同填妥带回到原档案单位,由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5月20日前寄回到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4. 本次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5. 推免生须办理上述现实表现函调、调档等事宜;保留资格者也须办理上述现实表现函调、调档合同等事宜,并提交保留资格申请,详询学院。

  6. 邮寄通知书地址为研招网报名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如需要修改地址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届时可在网上登记修改。

  7. 学校研究生院将于7月中旬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届时可以通过上述系统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和通知书寄发情况,有问题可以到时再联系研究生院,此前请勿来人来电查询档案、函调表、合同等资料是否收到等问题。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